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攀国土挂告字〔2012〕6号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2-06-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
规划用地 性质 |
主要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 证金 |
起始价 |
G2011-39# |
仁和区下沙沟村 |
3410.40平方米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800平方米;绿地率大于等于10% |
批发零售用地40年 |
496万元 |
496万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该宗地限建LNG汽车加气站项目。竞买人需提交攀枝花市城管局出具的天然气经营区域市区汽车加气站的批复。
(二)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三)开竣工时间:竞得者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240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6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四)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宗地内涉及管网拆除及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五)宗地内的水、气、电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六)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挂牌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七)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工作,并严格落实环评条件。
(八)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7月4日17时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4日17 时。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我局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在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宗地挂牌时间为:
2012年6月26日上午9时至2012年7月6日下午17时
七、本次挂牌采用递交报价单的方式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九楼912室
联系电话:0812-3365192
联 系 人:唐女士
开户单位: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望江支行
帐 号:77041015201090001099
开 户 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88040120001573799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