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攀国土挂告字〔2010〕7号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0-09-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保

证金

 

起始价

 

P2010-5#

位于炳三区(炳三区控规L02-C/2009地块)

29593平方米

商务金融用地

容积率≤4.0(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办公用地,可适当配套休闲、服务等商业设施,其中办公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5%;绿地率大于等于30%

40

 

 

 

1729

万元

 

 

 

8641

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于挂牌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240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按现状挂牌,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宗地南侧规划道路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实施;竞得人需结合南侧规划道路施工图进行本宗地方案设计。考虑到该宗地规划道路与南侧挡墙的关联性,南侧挡墙工程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设计,竞得人按设计实施建设,建设费用以一比一的比例由竞得人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共同承担。若宗地周边增加相关附属工程由竞得人实施,费用自行负责;宗地内土石方开挖所产生的弃方弃土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5、配套基础设施提供条件:提供现已形成的主干路和沿线主干管线上已设定的就近接入点或由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干路沿线主干管线上明确的接入点,对未完善部分由竞得者根据规划要求自行完成,费用自理。

6、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需以1800/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作为市工商联办公、培训和接待用房。具体回购事宜详见挂牌文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929日至20101013日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101318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1014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在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01015日上午9时至20101025日下午16

七、本次挂牌采用递交报价单的方式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九楼912

联系电话:0812-3365192          

联 系 人:  唐彬        刘 继 梅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O年九月十八日